街头接旅游宣传单谨防被骗 市旅游局发出“双11”旅游消费提示
本报讯 (记者程秋伊 通讯员惠旅宣)“双11”即将来临,不少商家推出各类优惠促销活动,旅行社也不例外。昨日,市旅游局发出“双11”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谨防旅游消费陷阱。
随着移动网络的发展和微信的广泛应用,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这些渠道进行非法旅游广告欺诈。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通过网络或微信参加旅游时,一定要搞清楚平台与旅行社(实际服务提供商)的关系,确认实际服务提供商的经营资质。据介绍,根据相关要求,若属于“跟团游”,组团社要将其许可证号码在屏幕上展现。例如,广东的出境社为:L-GD-CJxxxxx,国内社的许可证号为:L-GDxxxxx。
您是否也在街上接到过别人派发的旅游宣传单张呢?市旅游局提醒,这往往是非法假冒旅行社设置的陷阱。因为街边派发宣传单张、上门收钱或旅途中收钱等并非合法旅行社的正常做法,游客必须注意。
此外,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还要确认旅行社证照是否齐全;交费后要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等项目,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谨防网络团购以及非法旅游广告欺诈。
市旅游局提醒,如果“双11”发生旅游纠纷,要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维权:一是消费者可以与组团旅行社直接协商;二是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三是可以拨打12345或12301进行投诉;四是可以向惠州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旅游投诉电话:12345(惠州市政府服务热线),全国旅游投诉热线: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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