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信用承诺快速审批制度 惠州市出台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惠州日报 2016-11-10 14:38

本报讯 (记者戴 建)日前,惠州市出台《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的“时间表”和“线路图”。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开展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市将推动落实信用承诺制,推行信用承诺快速审批制度。该制度将首先在潼湖生态智慧区和中韩(惠州)产业园开展试点,在上述区域内建设的投资项目,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享受“快速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审批措施。

强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方案》提出,通过2年时间的创建,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征信制度化、应用系统化、管理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为运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形成地方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信用记录的公开,是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根据国家和省的经验和要求,《方案》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7天“双公示”、信用信息应用等8项试点任务。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强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过去,国家有关部委曾出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惩戒合作的多个备忘录,这将成为惠州建立信用联动惩戒机制的支撑。这些信用信息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地区间共享,将进入共享和管理联动体系。

探索设立信用资产交易所

《方案》提出,惠州市将发展信用服务业。立足惠州,面向全国,探索设立信用资产交易所,提供信用资产的登记、确权、流转、交易、结算服务;探索建立信用便民仲裁机构。为缓解行政事业收费、电信缴费和企业之间债务拖欠等问题,以实现小额欠款纠纷的快速裁定为目标,探索成立信用仲裁院,推动信用服务高效化、便民化。

同时,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扶持引导资金,用于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

今后,信用好的中小微企业可更好地开展融资。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加快建设完善“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争取与省平台实现对接。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强大的数据支撑,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政银担企”融资推荐对接平台,降低金融机构营销和管理成本,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数据库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开展综合性试点示范。比如,实施信用示范县(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创建工程,纵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在金融信贷、税收缴纳、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招标投标、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专项示范工程建设。

惠州市还将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数据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人数据库,实现全市常住人口(18周岁以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全覆盖,重点是个人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形成的信贷信息,个人与商业机构、公用事业单位发生赊购关系而形成的个人履约信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等。

此外,惠州市还将培育和引进信用管理人才,引进“双高”人才时信用专业人才必须占一定比例,并开展重点人群信用教育、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加强信用管理学科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对接,争取专业院校在惠州设立培训网点和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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