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老赖”既要重拳更需组合拳
据《惠州日报》日前报道,博罗法院对付“老赖”再出新招:出重金悬赏找“老赖”。对凡向该院举报“老赖”藏匿、转移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老赖”下落,协助该院拘留“老赖”的市民,将给予奖励5万元。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为博罗法院的连续重拳出击叫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就有那么一些人或单位,欠钱不还,而且不以此为耻,有的人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清偿,想方设法躲债赖债,甚至在法院判决之后,还恶意逃避拒不偿还。这不仅仅是个人诚信问题,这更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
怎样治理“老赖”?笔者认为,在重拳打击的基础上,还要从多个方面配合,打好“组合拳”。如,可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街边流动和固定LED屏,并结合个人征信系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多种媒介形式进行曝光,让“老赖”无处躲藏、寸步难行。又如,可对有还债能力而拒不还债的“老赖”,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让“老赖”们为他们的赖账、为他们的失信付出高昂的成本。
多管齐下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才能创造一个让人“不敢赖、不愿赖、不能赖”的法治氛围。如此,社会诚信体系才能逐步构建完善起来。
(向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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