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最高资助100万 惠州市出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杨 熠 通讯员冼红文)日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推进惠州市标准化战略工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办法》提出,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协助制定 (含修订)联盟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工作和承担国家级、省级或惠州市的标准化科研工作等可获得专项资金资助。其中,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联盟(团体)标准,可分别获得不超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每承担一项国家、省、市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可分别获得不超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办法》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每主导制定一项产品标准并到质监部门备案的,可获得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资助。对获得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将根据获得的认证等级进行资助,分别为:AAAA级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AAA级一次性不超3万元、AA级一次性不超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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