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档150元B档230元 惠州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本报讯 (记者杨 熠)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获悉,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经十一届15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对惠州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城乡居民A档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B档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
据悉,该缴费标准调整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16年的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缴纳2017年度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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