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干事积极性 有效治理不作为 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畅谈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

惠州日报 2016-10-14 15:08

惠州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日前出台。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均表示,《意见》的出台,为惠州市正面鼓励干事创业、惩治“为官不为”提供了制度支撑,也将促使惠州市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误、遏制腐败、干净干事的政治生态环境。

◆市发改局

完善纠错机制更好推动发改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徐毅说,《意见》的出台,对于发展和改革工作而言,既能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能更有效治理不想为、不作为等现象。同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从制度层面为改革创新推动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也为勇于探索者划出了“安全区”。

“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尤为重要和紧迫。”徐毅说,接下来,该局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失误”与违规、“偏差”与钻空子等政策和法规界限。同时,完善纠错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正错误,不让“小错”积累为“大错”;健全责任制度,把责任任务压实到人到岗,形成“千人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局面,更好地推动发展改革工作。

◆市经信局

创新推行“三动一督”工作机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吴欣说,《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该局将创新推行“三动一督”的工作机制,即实行“业务联动、品牌带动、项目驱动”三套表格管理,并建立一套信息化督办体系。

在惠民惠企方面,吴欣说,该局将实行领导班子挂钩服务县(区)机制,局领导每月至少下基层调研、走访一次,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系列惠企优惠政策落实,帮扶企业发展;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度、机关服务标准化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同时,积极培育干部创新精神,重点鼓励敢作敢为、积极作为、有所作为的党员干部;建立容错免责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宽容党员干部在推动经信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失误;强化问责惩处,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一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要求予以惩处。

◆市住建局

狠抓落实推动规划建设事业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甘少权表示,《意见》的出台较好解决了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怎样做到“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败者、鞭策改革滞后者”的难题,解决了如何让干部在改革创业中“胆子大、步子稳”、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难题。

甘少权介绍,近年来,市住建局针对工作任务重、专业性较强的实际情况,在健全激励机制和包容工作失误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强化学习教育,按照“三个区分”引导干部形成担当有为的思想自觉;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三个区分”形成配套完善的容错机制。该局将狠抓工作落实,以贯彻《意见》为契机推动规划建设事业加快发展。

“狠抓工作落实是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地的关键。”甘少权说,该局在业务上不断大胆改革、认真履职、追赶“标杆”,在提高工作效率上见成效,在服务民生上见成效,在服务大局上见成效,全局上下掀起了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局面。

◆市城管执法局

努力实现城管执法常态化精细化数字化法治化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箫表示,《意见》的核心是保护和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目的是激励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其根本的指导思想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李箫认为,《意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治理当前“为官不为”问题的迫切需要,为鼓励干事创业、惩治“为官不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他表示,队伍要有执行力,就必须坚持“三个区分”原则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意见》的出台,正是解决了这方面实践的需要。接下来,该局将加强学习宣传,让基层一线想干事、干成事的典型走进市民视野。同时,通过总结该局前段时间基层一线的新试点 “和美网格”工作方法,激活党员干部的创新活力,提升执行力,努力实现城管执法常态化、精细化、数字化、法治化。此外,还将建立监督机制,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把《意见》落到实处。

◆市房管局

鼓励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敢于作为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陈力强表示,《意见》的出台,鼓励了那些想干事、想成就一番事业的党员干部,保护了那些想干事但有所顾虑的党员干部,鞭策了那些“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意见》的出台,对形成一个鼓励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的政治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陈力强认为,要贯彻落实好 《意见》,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要建立政策指引,为干事创业者提供政策引导;三要建立容错机制,消除那些想改革、想干事的党员干部的顾虑;四要营造干事创新的氛围,努力形成“敢于担当、敢于创新,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

接下来,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干部开展好服务群众的工作;鼓励干部职工树立“有为”意识,形成主动作为、敢于作为的工作观念。

统筹 本报记者黄晓娜

采写 本报记者黄晓娜 邱若蓉通讯员薛志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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