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莫任性 安全最重要 “游客不听劝坐船头颠簸受伤,状告旅行社被驳回”引热议

惠州日报 2016-10-31 14:50

外出旅游切莫任性。

上海《新民晚报》近日报道,一对游客夫妇不听导游劝告,在赴泰国旅游时执意坐快艇船头,颠簸摔倒致骨折,夫妇状告旅行社却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这是全国首例因游客任性受伤,却未得到法院支持的个案。

而另一起与本案相似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3个月后,受伤游客首次向动物园提出赔偿要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即使赔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但中消协明确表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需赔偿!

虽然对于这两起事件最终如何判决尚未有定论,但显而易见,游客不听劝阻任性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祸根。

任性而为是对自己对团队不负责的行为

在一线长期担任导游工作20多年的惠州市一名不愿具名的老导游告诉记者,由于这些年一些媒体对导游群体的负面报道比较集中,以致一些心理不健康的游客看不到导游的辛勤付出,拿放大镜放大导游的服务不周之处,从报名开始,就对旅行社抱有抵触防范心理。甚至有个别的客人一路上故意与导游找茬,导游在车上强调注意事项的时候,他当作耳旁风,导游告诉他不能做的事情,他偏偏要去做。带着这样的心态去旅游,旅途中出现事故的风险就会大大提高。

“就像上海这对夫妇,明明导游多次劝告他们坐到船舱里来,可他们偏偏不听,非要任性地坚持坐在船头,好像故意跟导游过不去。”他说,“要不是中途下雨,再加上船体颠簸厉害,他们还不会准备回舱。本案中两张字条起了关键性作用。一张写:"今有吴先生和李女士在3月24日去沙美岛快艇中颠簸时有受伤,领队已再三告知并要求游客不得坐在船头,现游客要求就医问诊(费用自理)"。另一张:"今有两位游客因腰部受伤,领队不建议两位参加东方公主号活动,但两位游客仍坚持要参加!领队已提醒注意安全!此证。"且两张纸条均有两原告签字。”

本案中,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已经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向两名原告告知了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两名原告没有按照旅游合同告知的 “乘坐交通工具在行驶时勿擅自站立、行走”的要求,乘坐游艇时又未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劝导,进而导致受伤,两人的人身损害系自身原因造成,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庭不予支持。

中国国旅惠州旅行社总经理王欢告诉记者,有些任性的顾客并非心理不健康,他们往往属于故意找茬的那一类,这类顾客在途中喜欢处处表现自己,总喜欢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以期引起团友的关注。这类游客主观上并没有什么恶意,但由于其在希望引起别人的关注时,采取的一些任性行为潜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无论是对团队,还是对自己,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一旦酿成安全责任事故,就有可能把责任全部推到旅行社或者景区的身上。而负责带团的导游或领队,就有可能成为最直接的替罪羊。

尊重导游文明出游是游客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谈起上述两个案例时,惠州市青年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陈科告诉记者,惠州市一家旅行社也曾经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因游客任性而导致的伤害事故的案例。这起案例虽说过去了好几年,但直到今天仍让惠州旅行社同行记忆犹新。

当年,这名女性游客参加一个瀑布景区的旅游活动,在瀑布前照相时,该游客不顾景区在照相的观景台处立的“注意脚下湿滑,严禁翻越护栏拍照”告示,在导游多次提醒其注意安全的情况下,竟然翻越护栏,跑到护栏外面去拍照,最终导致其从几十米高的瀑布上随水流被冲下悬崖,摔成重伤。事发后,其家属不顾这种结果全是这位游客任性而为造成的事实,多次到旅行社和景区闹,要求景区和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安抚家属的情绪,旅行社和景区通过多次协商,为了息事宁人,还是赔偿了其部分医药费。

“如果参照上海这对泰国游夫妇的案例,这名从瀑布冲下悬崖的游客完全应当后果自负,旅行社和景区都尽了告知义务,与景区和旅行社没有关系。”陈科说,“很多游客在心里都存在一个误区:反正只要自己交了钱报名参团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旅行社,但凡出现任何问题,都是旅行社的责任。殊不知,作为一名有素质的游客,是会自觉遵守景区规定和导游的提示的,那种不把导游放在眼里,自以为是的游客,说穿了就是素质低下、自私的表现!”

“做一名文明有素质的游客,相信是绝大多数游客的心愿!”陈科如是说,“文明出游,尊重导游也是尊重自己,这是作为一个游客的基本素质。许多中国人到国外旅游任性胡为,丢的不仅是自己的人格,同时也有损国格!”

文/图 本报记者王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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