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爷爷奶奶看孙子? 隔代亲属探视权合情合理,但目前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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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本以为结束一段痛苦的婚姻是摆脱了噩梦,可殊不知麻烦依旧,市民小王和小陈近期就孩子探视问题闹得很僵。前不久,重庆市首例隔代探亲权抗诉案最终获法院胜诉判决,70多岁的老人丁洪夫妇最终如愿见到了被前儿媳带往国外生活的孙子。小王看到这个报道,对此有了信心。“非常好的判决。”惠州市法律界人士表示,隔代亲属探视权合情合理,但于法没有明确依据,重庆的这起隔代探亲权诉讼案从法院不受理到检察院抗诉,再到法院判决胜诉,为此类案件的司法判决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
孩子突然被接回老家,男方探视更加艰难
重庆这起隔代探亲权案例,大致情况如下:一对夫妻离婚后,孩子被母亲接到德国生活。然而之后女方却阻挠孩子的爷爷奶奶探望自己的孙子。无奈之下,从2013年开始,孩子的爷爷奶奶丁洪夫妇就孙子的探望权问题,多次状告前儿媳。从当时法院判决书看,法院以被起诉人对起诉人丁洪夫妇不负有赡养义务,将前儿媳列为被告主体不适为由,对起诉不予受理。此后,丁洪夫妇又多次向相关法院递交申请,法院均以相同理由不予受理。直到近期丁洪夫妇胜诉如愿见到了孙子。
与此类似,市民小王与小陈在2013年离婚,当时两人的孩子不满3岁,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母亲小陈抚养,父亲小王则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小陈对孩子看管比较紧,偶尔小王探视会受阻,但至少每半年他能接女儿跟爷爷奶奶住上几天。今年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小陈早早把孩子送回了老家,小王探视女儿的道路曲折了,小王的父母思孙女心切,更加难见上一面。上个月,小王父母特意联系前儿媳妇,拜托她能在开学之前,将孙女接来惠州玩一玩。但小陈说,小王可以去她老家探视女儿,但老两口不可以,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可探视孙女,以此把老两口挡驾在探视之外。
“有了重庆这样一个先例后,我觉得更加有信心了,让我的父母在有生之年,多看一看他们的孙女。”小王说。
祖辈探望孙辈被阻拦情形多,走上法庭的少
“不让探视的情况相对不多,但来咨询我们的,都是碰到问题才来的,比较集中。”婚姻咨询师徐雁玲介绍,虽然双方感情破裂了,家庭破碎了,但对于孩子的爱护是同样的。她也接触过离异后,一方家长直接把孩子送回老家交给自己父母,让对方一直看不到的案例。探视的时候把孩子接出来,寻找机会让孩子跟爷爷奶奶见面,大多人是这样做的;但如果对方要求只能进家里探视,不能把孩子带出来,那也是无可奈何的。
市律协副会长杨择郡对此介绍,在现实中,祖辈探望孙辈被阻拦的情形依然存在,但因此而走上法庭的少之又少。他认为,随着离婚率升高,隔代亲属的探视权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隔代探视权这种合情合理,于法无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情况时,应考虑判决后果对实现公平正义的影响大小。“亲情的关系不应因夫妻的分道扬镳而阻断。”他说。
本报记者李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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