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实名举报人各获奖5000元
本报讯 (记者郑国瑞 谢菁菁 通讯员余党政)日前,惠城区检察院举行举报奖励颁发仪式,为2名实名举报人各颁发5000元奖金。
据了解,2014年6月27日,举报人王某和李某到惠城区检察院实名举报辖区某村民小组干部叶某某等人涉嫌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调查核实。
收到该举报线索后,惠城区检察院举报控申科迅速开展初核,发现被举报的村民小组被征收的9亩余耕地并非村民个人所有,被举报人叶某某有侵吞征地补偿款的重大嫌疑。同年8月5日,该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叶某某立案侦查。2016年4月26日,惠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叶某某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41万余元,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一审判决后,叶某某没有提出上诉。
根据相关规定,惠城区检察院在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的情况下将举报奖励金一次性发放到举报人手中。惠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和举报保护工作力度,切实发挥举报奖励的激励、取信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实名行使检举权、控告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 “身边的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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