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治安责任成为一种自觉
惠州市日前再获“中国最安全城市”荣誉奖牌,可喜可贺。有比较才有鉴别。这显示出民间对惠民之州安全程度的认可。
早在数年前,市委市政府就制定“平安惠州”创建目标。在此感召激励下,各级党政机关自觉增强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把公共安全议题列入“一把手”工程、年度重点项目、规划方案和财政预算,保障法治化的立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耕耘就有收获,过去一年惠州市城市建设“国字号”喜讯连连。去年全市各级新增数亿资金投入安全基础建设,新增数万民力投入“大群防”实施“精准管控”,从而赢取今天“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治安效果。
城市安全源于安全主管部门的担当自觉。近年来,履职社会治安主管及平安建设牵头抓总的政法公安机关自觉担当善作为,秉承以打开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等法治方式,强势打防善做“加减法”,既提振警心民意更震慑邪恶势力;强力管建善打“组合拳”,法治、专治、群治捷报频传:年破案率逐渐上升,发案率逐渐下降;开展“6+1”、“3+2”专项行动两年来,以严打盗抢、食药假和诈骗等犯罪为主题的专项行动成效连居全省榜首,这使得无论案件总数还是民警总量并非全省之最的惠州令外市同行刮目相看,更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妄存侥幸。
城市安全源于广大民众的参与自觉。去年是“平安惠州”创建进入系统推进,以及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元年,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安全城市等的深度融合,民众的治安责任、治安自觉与治安参与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全市党政警群配戴“大群防”红袖章参与巡防的治安力量约6万余人,超过总人口的百分之一,这既充分展示了民力无穷,又展现各地群防群治“精细防范”的自觉。去年省里委托的民调显示,惠州市平安创建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居全省前列,便是民众责任意识的例证。
责任既是特定的使命和义务,更是一种义不容辞的道义。当责任成为一种习惯时,敬业、忠诚、担当、执行、参与……就成为自觉。在这个意义上说,当公民的责任意识成为一座城市共识时,城市文明、城市幸福和城市安全的指数必将再提升。(鸣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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