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11省份居民在惠可换领身份证 并非全市所有派出所均受理,办理者最好事先打电话咨询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向宇鸣)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8月15日(周一)起,居住在惠州市的11个省(区市)户籍居民可在惠州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受理对象具体为:在惠州市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等11个省(区市)(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包括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户籍居民。
而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在惠州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将会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安排逐步开通办理。
首次领证者不予异地受理
据了解,在惠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仅限于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等共3种情形。而对于上述11省(区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所登记的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5种情形则不予异地受理。
窗口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通过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会及时审核签发。
任一派出所均可受理身份证挂失
依据《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程序(试行)》规定,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申
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40元。
目前,鉴于系统以及一些其他原因,15日起惠州市各县(区)部分派出所开始受理异地身份证业务,而非全市所有派出所均受理。如惠城区受理窗口为:惠城区公安分局服务大厅、江北派出所、小金口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惠阳区受理窗口为:新圩派出所、淡水派出所、上塘派出所。
公安户政部门提醒,在惠州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前,一定要打电话到相关派出所咨询其户籍业务窗口是否提供所办业务,以免耽误时间。
据悉,公安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开展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惠州市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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