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您怎么看,排斥or接受? 记者走访发现惠州市部分老人对到第三方机构立遗嘱接受度不高,较倾向于自立遗嘱或顺其自然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省南京成立遗嘱库,预计8月18日开业,目前启动电话预约程序。该遗嘱库将通过100名公益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助市民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提供咨询、起草、登记、保管遗嘱等几项服务,对6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费服务。
那么,什么是遗嘱库?遗嘱库真的能帮助人们解决“身后事”的烦恼吗?有多少人会提前立遗嘱?他们是否了解有关立遗嘱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呢?作为子女又有何看法?对此,《惠州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公益遗嘱库各地陆续出现
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
惠州市60周岁以上老人也可享受相关服务
有媒体报道,除了南京成立遗嘱库,天津遗嘱库(中华遗嘱库天津分库)也接到许多人的询问。该公益项目启动以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转变观念,对到第三方机构登记遗嘱从排斥到接受。
据了解,公益遗嘱库在我国出现时间并不长,自中华遗嘱库第一个登记中心于2013年3月21日在北京正式挂牌运行以来,一些公益遗嘱库也陆续在不同城市成立。中华遗嘱库面向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随后,中华遗嘱库天津分库、广东分库公益项目分别在天津和广州启动。今年3月25日,深圳市也启动了公益遗嘱库的项目,免费为60周岁以上的深圳市民提供遗嘱咨询服务。
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为广东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的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以协助老年人处理好家庭问题,建设和谐家庭。也就是说,惠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也可以享受这项服务。广东老年人只需携带身份证件和遗嘱原件前往广东遗嘱库登记中心,即可免费预约办理遗嘱登记和保管。如果老人尚未订立遗嘱或对订立遗嘱过程不了解,广东遗嘱库还可以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指导老年人订立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
小调查
大多老年受访者不清楚如何立遗嘱,少数避讳谈及遗嘱
2014年一份由中国公证协会发布的《公证遗嘱业务发展报告》显示,近几年国内遗嘱人立遗嘱时的年龄段分布,主要集中在老年群体,遗嘱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占比为87.94%;50周岁以上人数为390人,占比7%;40周岁以上人数为103人,占比1.8%。
记者从惠城区老龄办获悉,截至2015年,惠城区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9.7万,占城区户籍总人口数的11.3%。惠城区老年人每年以3.4%的速度增长,平均每年增长3000老年人口。
记者随机调查采访了惠州市30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立遗嘱是家庭问题,可以通过内部协调解决,不过不排斥向遗嘱库咨询相关事宜。对于是否会选择到第三方机构去登记遗嘱,7位受访市民表示会考虑。
其中,三成受访者对于立遗嘱并不感兴趣,这三成受访者大部分只有一个孩子,他们认为待自己百年之后,独生子女顺理成章继承财产,不具备争议,并没有考虑过立遗嘱的事项。不到两成的受访者忌讳提到立遗嘱事项,其子女表示,遗嘱与“死亡”、“晦气”等不吉利的词语挂钩,老人避讳谈及。
另外,调查显示,将近九成受访者都知道,可以通过立遗嘱进行个人财产分配,但对于具体的操作步骤与法律保护知识并不了解,而对于遗嘱库是用来做什么的也所知不多。
老人声音
声音1
普通家庭没必要立遗嘱
“感觉立遗嘱是将离世的时候才做的事,提前立遗嘱好像不太吉利。”今年78岁的姚婆婆说,自己年纪大了,怕记性不好,工资卡平时都交给女儿管理,一套老房子出租也没几个钱,感觉不太需要去走这个程序。
“儿子前年买房时我赞助了大部分,老伴过世了,我现在跟着女儿住。另外还有一套以前单位分的老房子,然后就是一个月4000元的退休金。”家住麦地绿湖新邨的陈婆婆说,她能给的现在都给子女了,闭眼后也没多少东西留给后辈,从未想过要立遗嘱,顺其自然就行了。“会因遗嘱产生纠纷的,大部分是子女多的有钱人,普通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
同样对立遗嘱不感兴趣的,还有家住江北新苑的张伯。“我觉得这个意义不大,除了有钱人会考虑生前找正规机构立遗嘱,大部分老人应该都没考虑过这个事,反正我身边就没人这么做过。”他认为,在中国子承父业是一个上千年的传统。老人提前立遗嘱分财产,搞不好还会引发家庭矛盾,还不如顺其自然。
声音2
早点立遗嘱是好事,省得以后孩子们为财产闹得不开心
记者走访发现,“自己过世后子女仍和睦”是很多老人考虑立遗嘱的主要原因。“4个子女虽说现在都成家立业了,彼此之间关系都不错。但我就担心以后因为遗产的事情,伤了他们和气。”今年72岁的王伯老伴走得早,30多岁时独自带大4个孩子。尽管现在孩子们都过得不错,但王伯考虑将他独居的房子以后作为财产分给孩子们。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他希望能够在自己身体健康且神志清醒的时候,把遗嘱理清立好。
“在我看来,能早点立遗嘱是好事。”得知有公益遗嘱库后,今年82岁的周奶奶说,虽然很多人认为写遗嘱不吉利,但在她看来,这是人生必须要完成的一件事情,也是操心子女的最后一件事儿。能够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安排好遗嘱内容,不仅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也可以将自己财产俱细俱全地妥善分配好给子女,省得以后孩子们为财产闹得不开心。“孩子们现在过得好、以后过得好,这就是我想要的。”周奶奶语重心长地说,中国人都说谈钱伤感情,那就不如早点帮孩子们理清好。
子女声音
声音1
大多市民支持老人到遗嘱库登记遗嘱
那么,作为子女,对自家老人立遗嘱的事又抱着何种看法呢?记者随机采访了12位市民,六成受访者说尊重老人立遗嘱的做法,并表示,只要老人愿意,他们更支持老人到遗嘱库登记遗嘱。
刘先生说:“老人的财产是老人自己的,他想给谁就给谁,他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我们做子女的无权干涉。如果我家老人有立遗嘱的想法,有第三方机构协助、指导他写遗嘱,可能老人心里会舒坦些。”“将来老人不在了,会有好多事到时候说不清。如果有老人立的遗嘱,就会避免一些争端。”市民黄女士对到遗嘱库登记遗嘱表示非常支持。“由第三方机构指导老人家立遗嘱,避免了因不懂步骤和法律知识而带来的麻烦。”
市民刘小姐表示,“现在做子女的,大部分都会认为应平均分配。但做父母的就会考虑他的晚年是由谁照顾,一般老人都是考虑谁照顾得多就给谁多一点。”
据了解,遗嘱库还可以写下“幸福留言”,即老人们可以免费得到一个 “家训传承卡”,除了遗嘱中财产的处理外,可以抒写心里话留给子女,作为最后的念想。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表示,遗嘱大多提到财产如何处理,写留言的老人并不多。对于老人留下 “幸福留言”这个问题,9位受访者表示父母如果要立遗嘱,希望能够在遗嘱中留下对自己说的话。
声音2
不公平的遗嘱会让子女伤心
家住麦地的汪女士提到老人自立遗嘱有些反感。其90高龄的父亲一年前去世,汪女士有两个哥哥,母亲在10多年前已离开人世。汪女士的父亲在生前自书了一份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和存款分别给了她的两位哥哥,而汪女士分文未得,父亲甚至在遗嘱中几乎没有提到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汪女士说父亲生前生病住院,大伙轮流照看,自己抽出了更多的时间照顾,平时也遵循孝道和尽了应尽的义务,自认为与父亲的感情还不错,不料最后父亲连句话也不留给她,这让她很难过。“并非想要分到多少财产,只是希望我的用心父亲看得到,而父亲立下遗嘱的内容确实让我有些伤心。”汪女士认为,父亲的传统观念较深,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虽然立遗嘱的做法避免了兄弟姐妹之间的纠纷,但对自己来说,父亲这份私心或多或少都让自己有些心态失衡。汪女士说:“父亲若是能在遗嘱中提到对我的期盼、祝福或是想要对我说的话等,我都会心存感激。”
家住惠州的潮汕人吴先生家中有四兄弟,父亲在生前立遗嘱的内容中,不光是对财产进行了分配,还提到了对未来家庭的期盼、家风家训的传承。“父亲在遗嘱中提到了希望四兄弟能团结一致,一个整体的力量将变得更强大。”吴先生向记者表示,父亲这些期望,让兄弟四人更加和睦。
律师说法
多数老人倾向自立遗嘱,却忽视了怎样的遗嘱才能生效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惠州市老人对于到第三方机构立遗嘱的接受度不算太高,较倾向于自立遗嘱或是顺其自然。那么一些老年人由于不了解有关遗嘱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有可能会出现立了遗嘱却无效的情况,或是出现“有遗嘱仍对簿公堂”的怪现象。这是怎么回事?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表示,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几大类型,其中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却是人们使用得最少的一种;其他几类遗嘱市民可以在家中完成,不过都得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黄伟?接触过一些纠纷案件,他表示,一些人认为立遗嘱是自己的事情,只要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就完事了,而忽视了遗嘱的生效形式。常见的“无效遗嘱”有:自书遗嘱没有自己亲笔书写、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多份遗嘱相互冲突等。
“在一个案例中,有位老人在临终前把遗产分配给几个儿女,通过老人自己口述,一个子女记录,其他子女旁听。当时子女们都没有提出异议,但在老人去世后几个子女却打起了官司,不承认老人这份遗嘱的有效性,到法院时老人的这份遗嘱竟然被判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另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此案中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相互间具有利害关系,他们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因此,该代书遗嘱违反了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黄伟?说。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黄伟夌说,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规定要件及形式的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值得一提的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有多份遗嘱,哪份才有效
●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如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首先要看是否有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
●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有多份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如果遗嘱之间没有冲突,则都有效。
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可能存在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分遗产的情形
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人对立遗嘱还普遍存在一个误区,以为家中只有独生子女,就无需订立遗嘱,只需按照法定
继承,即可让独生子女继承全部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即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存在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争夺遗
产的情形。所以,黄伟?提醒,为避免纠纷,建议独生子女家庭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遗嘱。此外,黄伟?还提到,当第一继承人中的子女结了婚,父辈留给子女的遗产,就成了独生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假如遇到婚变或独生子女比配偶早去世,就会造成家庭财产流失。
本版文字 本报记者陈 澄 费 燕
统筹 本报记者陈 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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