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推荐为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公示

惠州日报 2016-08-17 16:34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和省工商联《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相关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惠州市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委员会审定,拟将戴利、吴国强、朱坤华、陈伟灵、康华、杨择郡等6名同志推荐为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以下简称“优秀建设者”)人选,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2、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共7天。

3、受理单位:惠州市优秀建设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1号楼13楼1316室

邮编:516003,电话:2892779,传真:2808310,电子信箱:hzswtzbjjk@163.com。

惠州市优秀建设者评选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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