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骗路人的!

惠州日报 2016-08-26 16:18

本报讯 (记者张 晨 通讯员李憬新 李 健)5人在街头以 “免费抽奖”、“抽得内容不同的优惠卡可以领取奖金”为诱饵,诱骗路人掏钱抽奖实施诈骗。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街头摆摊抽奖诈骗案。区法院提醒市民,街头摆摊抽奖不可信,别让辛辛苦苦赚的钱打了水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下旬,瞿某、刘某成、刘某辉、万某、玉某伙同“老五”(在逃)在街头摆摊抽奖。他们分工合作,有人负责购置抽奖箱、优惠表、优惠卡、手机、手表等道具;专人负责“招呼客人”;有时做托吸引顾客,预先在口袋放置其他号码优惠卡,假扮成抽中奖项获得奖金的顾客,吸引过往路人参与抽奖并收取抽奖费用。5人驾驶两辆小汽车流窜各地作案,自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5月7日在福州市、晋江市和惠州市作案十余起,仅被骗后报案的受害人就多达13人。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5被告人流窜多地多次行骗,且曾在医院附近等地方行骗,一些被害人正急需用钱治病,可对5被告人酌情从严惩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处瞿某等5名被告人三年六个月到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两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被告人瞿某、刘某成、刘某辉、万某、玉某退赔13名被害人共计69500元。

新闻推荐

《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知识问答輦4〇

(续前)问:什么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条例对此作出了哪些规定?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