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96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资金1.21亿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惠州日报 2016-08-30 16:11

昨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2015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审计报告覆盖面更广、跟踪审计深度更深。

记者了解到,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96个,共查出违规金额1.2133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7485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568万元,应归还渠道资金899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5项,提交审计报告、专题信息155篇。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4单位挤占专项资金297万元

市审计局局长冯起忠说,审计部门对市公安局等21个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1个单位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21个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1672.96万元,比上年减少155.42万元,下降8.5%。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存在缺项漏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不够规范,市房管局等4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297.09万元,其中市房管局挤占专项资金列支办公大楼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经费和下拨下属事业单位经费126.29万元;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偏低;市公积金中心、市文广新局等8个单位共有31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900.74万元。

审计还发现7个单位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涉及金额71.75万元。市疾控中心、市社保局惠阳分局和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8万元;市文广新局、妇联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21.13万元;市口岸局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 (境)费用4.62万元;市社工委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此外,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12.12万元。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

9项工程核减不实造价1149.7万

在有关部门审核定案的基础上,审计部门对惠州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工程等9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调查,共计核减不实工程造价1149.7万元。

审计部门还对隆生大桥及相接道路工程,惠南居、东安花园二期保障房工程,望江沥、金山河、青年河、大湖溪沥、新开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16个政府投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投资共179亿元。

冯起忠说,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项目建设和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及建设提速,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材料价差调整事项审核把关不严,申报费用多计1418.02万元。对惠州大道东段改造工程材料价差调整事项进行事前审计,发现申报金额存在多计调差材料品种、材料价格等问题,共减少政府投资费用1418.02万元。

■重大政策落实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4所技校为47名不符合条件学生减免学费

冯起忠说,审计部门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其中市、县(区)审计机关共投入200余人次,分阶段对市本级及7个县(区)截至2016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审计,共涉及工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落实、简政放权政策落实等15个领域。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技术改造意愿较低,全市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进展较缓慢。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共计27个村纳入省试点村,截至2015年12月底,均未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省级贫困村互助资金405万元滞留在县财政专户。此外,个别社会组织建设不健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有待加强。

在对市直2014至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中发现,免学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有关主管部门及部分技工学校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西湖、仲恺、科技、高迪等4所技工学校审验申报资料不严,共有不符合条件的47名学生成功申领免学费资金,涉及金额18.38万元;个别技工学校免学费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由于部分学生已离校,仲恺、高迪技工学校未能及时发放2012至2013学年免学费资金,涉及金额375.87万元。

针对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要求人社部门限期整改。市人社局已收回4所学校免学费资金18.38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

4单位滞留闲置专项资金5000多万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个,审计党政领导干部20人。审计结果表明,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单位内控制度逐步完善。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实行政府采购。市环卫局、惠州卫生技术学院等8个单位部分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6604.88万元。

挤占挪用、滞留闲置专项资金6177.17万元。市国资委等4个单位挤占挪用或扩大范围支出专项资金用于单位经费支出,涉及金额751.54万元。市海洋渔业局等4个单位存量资金规模较大,滞留闲置专项资金5425.63万元。

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 “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国资委、公路局等9个单位未将破产企业清算净收益、出租收入等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或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资金3423.08万元;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等8个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可计量金额294.57万元。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

国企动用1亿元分15次购买理财产品

审计部门对市电力集团公司、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物业管理总站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3家企业未履行重大事项报批手续。2007年1月至2011年10月,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下属市阅粮房产公司未经批准动用大额资金参与新股发行抽签及股票交易,涉及资金500万元;2014至2015年,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物业总站未报经市国资委批准,分15次动用大额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涉及资金累计1.01亿元;2011年5月起,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累计将4700万元出借给市医药采购批发站用于资金周转,截至2015年年底仍有1400万元未收回。2009至2012年,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对市区7个市场实施升级改造,竣工结算价超过预算价(中标价)1400.76万元,未报市国资委审批。

审计还发现,3家企业未按规定计缴税费。3家企业发放各项奖金、补贴及实物福利375.96万元,未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市电力集团公司、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超比例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137.62万元,未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2005年8月至2015年1月,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少计缴房产税、营业税13.71万元。

针对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要求各企业限期整改。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正在配合市地税局清查应补缴的有关税费。

■审计整改部分

事项已整改到位

冯起忠说,对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采纳了所反馈的合理意见,依法作出处理,要求各有关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对超出审计职权范围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已移送纪检监察、税务、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有关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期间边审边改,部分事项已整改到位。

针对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冯起忠建议,切实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制度,及时掌握国有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资产运作情况,严控资金资产风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问题经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1.56亿元,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共出台旨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具体措施222项。

冯起忠还建议,完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提高投资效益;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建议

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审计实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继续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等机制的作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审计意见建议,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同时,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把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对审计问题典型的部门适时进行专题询问,推进问题整改。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郭 敏单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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