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拍违停人在车上也要罚
本报讯 (记者李芳娟)很多人以为:路边临时停靠机动车辆后,只要车内留人或开双闪暗示有人,就可以豁免罚单。其实并非如此。
近日,市民王小姐在市区东平东湖三街上就这样做了,没几天她就收到信息显示她车辆违章。这让她想起来:当时她将车停靠路边,打了双闪,摇下车窗,喊早餐店老板送来一份早餐,并从车窗递给她。“电子眼越来越多,这样的侥幸不管用了,还是被拍了。”她叹了口气,这个早餐真贵,200块。
跟她一样以为这么做不会被罚的市民有不少。交警在路面上经常遇到市民的各种做法:驾驶员临时将车停靠在禁停路段上,自己下车买东西去了,车内有老人小孩;还有的停车后开着车窗,车里只有一条宠物狗,主人下车抽烟放风去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科长骆其暖介绍,临时将车停在道路边,驾驶员在车内,到底会不会被罚,得分情况。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不会罚款。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贴罚单之外,若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般来说,如果是路面上交警执勤,一般会给一次机会的,只要赶紧驶离不会被罚。”骆其暖说,如果坚持不离开或兜兜转转继续停靠,将面临交警开具的罚单。有的司机临时停靠路边,车内没人,却开双闪制造有人的假象,交警也会开具罚单。他介绍,第二种则是电子眼抓拍,这是一定会被罚款的。目前惠州市区道路的电子眼逐月新增,而电子眼无法判别车内是否有人,一旦在禁停路段违章停车,电子眼自动抓取上传系统是要面临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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