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除隐患 消防演练强能力 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全面开展易燃易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惠州日报 2016-07-29 17:11

▲大亚湾消防部门走进石化区企业进行消防检查。

▲大亚湾区召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

大亚湾石化区拥有中海油、中海壳牌、科莱恩等一批大型企业。进入夏季,持续的高温天气是石油化工危险品企业爆炸燃烧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加强石化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该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591家、发现火灾隐患58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83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48份。针对易燃易爆场所、抗洪抢险、劳动密集场所开展了大型联动演练7次;开展“110”宣传、安全生产宣传、“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宣传、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消防宣传等6次,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开展各类培训5次,培训企业员工约3000余人。

集体约谈企业促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日前,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人员到石化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此外,为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7月15日,大亚湾区组织石化区54家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专项整治约谈。此次约谈警示各单位深刻吸取全国各地典型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发生的爆炸事故教训,增强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约谈结束后,全区所有易燃易爆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举行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实战水平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大亚湾区消防队伍灭火救援实战能力,该大队日前分别在石化区中油大安油库、比亚迪(惠州)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举行了消防安全演练。

在中油大安油库演练中,假设TD-01号柴油油罐由于生产过失造成泄漏引起“火灾”,并发生爆炸,形成流淌火,荃湾中队作为辖区主战力量迅速出动,大亚湾中队作为增援力量到达现场,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经过近30分钟的奋战,“大火”被成功扑灭,展现了大亚湾区消防队伍过硬的军事素质,以及石化区专业的灭火救援能力。

7月22日,随着一声声急促的警报声,比亚迪(惠州)有限责任公司(二期)E7厂房4楼车间突发“火情”,消防车迅速就位,消防官兵冲进“火灾”现场,用高压水枪喷水灭火,经过一段时间的扑救,“大火”被完全扑灭。这是大亚湾消防大队联合该区应急救援专业队、大亚湾中队、特勤中队、荃湾中队、比亚迪(惠州)有限责任公司义务消防队开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演练。整个演练过程中,消防官兵科学部署作战任务,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充分体现出日常严抓训练的良好效果。

“消防安全无小事。”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说,该大队将继续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持续加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力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隐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微杜渐,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60家物业公司参加消防培训

今年以来,大亚湾区住宅小区火灾起数略有上升。为坚决打好夏季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提升住宅小区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7月20日,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该区房管局组织召开2016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及消防安全培训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共有160家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以来大亚湾区住宅小区火灾情况,并结合大亚湾区近期小区火灾事故典型案例,以消防安全知识和夏季防火安全常识为重点,为参训人员讲解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火灾危害。

该大队还就如何开展火灾应急逃生演练、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业主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等进行详细讲解,同时要求各物业单位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

该负责人介绍,举办此次全区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目的是增强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他们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下一步,大亚湾区消防部门将全面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严格规范各类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工作,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该负责人说。

夏季消防安全提示

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提示

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者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易燃易爆场所在生产、储存、经营活动中,严禁带入明火;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安装防静电装置和阻火器,上岗作业的驾驶员、押运员要熟知所装运物品的理化性质,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

人员密集场所及车辆消防安全提示

一、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请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若遇到火灾,请保持镇定,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低头弯腰、有序撤离,勿乘坐电梯。

二、KTV、酒吧、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要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和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四、夏季高温,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香水、移动电源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车主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电线老化、接触不良等现象,排除电路、气路、油路的安全隐患;车载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测更换,确保有效好用。

居民夏季防火提示

一、注意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经常检查家用电器和煤气管道。离家出门前,仔细查看电源、气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

二、不要在住宅阳台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阳台杂物及时清理;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

三、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纸篓或垃圾桶内;认真教育家中孩子不要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四、注意学习掌握火险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正确开展自救。

五、积极开展排查整改身边火灾隐患行动,爱护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等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杨 熠通讯员唐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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