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蓝”刷爆微信朋友圈成热词 今年前5月惠州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8.7%
优良的环境为魅力惠州加分。 本报记者郭亮平 摄
环保执法人员查封违法生产设备。
惠州市严格环保执法。
污水处理设施。
罗浮山间飞瀑流泉空气清新。 本报采集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日益完善。
去年以来,“惠州蓝”已成为市民微信朋友圈中的“热词”,这不仅反映了市民对惠州的热爱,更彰显了市民对惠州环境质量的骄傲。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惠州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优良。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7.5%;城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优,惠州西湖及14座主要水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97.5%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市区(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19~155,优良天数比例97.5%,其中优184天,良171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1天,超标污染物为臭氧。降尘浓度为1.9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要求。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和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O3-8h)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4年相比,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和臭氧浓度分别下降28.6%、27.6%、22.9%、12.3%和8.6%;一氧化碳浓度持平。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评价,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博罗县和龙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与2014年相比,各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在城市降水方面,市区共采集降水样品66个,其中酸雨样品4个,酸雨频率为6.1%。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5.03~7.73之间,均值为6.03(酸雨临界值pH值=5.6);与2014年相比,降水pH均值下降0.12个pH单位,酸雨频率升高1.1个百分点,降水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水环境质量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据介绍,就饮用水质而言,全市6个县(区)的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均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功能目标。全年取水量为41154.2万立方米,达标水量41154.2万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从江河水质来看,全市6个主要江(河)段85.7%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81.0%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和增江干流(龙门段)水质优,沙河和公庄河水质良好,淡水河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磷。
21个断面中,61.9%的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优;23.8%的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14.3%的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重度污染。与2014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断面水质优良率和达标率持平。
而湖泊水库方面,惠州西湖水质为Ⅳ类,水质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14座主要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优,营养状态为贫营养-中营养,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与2014年相比,湖库水质保持稳定。
此外,全市5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中,小鹰嘴养殖区水质为二类、水质良,其余4个点位均达到国家海水一类标准、水质优。5个点位富营养化状况均为贫营养,均达到功能水质目标。与2014年相比,除小鹰嘴养殖区水质由一类变为二类外,其余点位水质类别、富营养化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声环境质量
市区交通噪声昼间平均为67.0分贝
2015年,市环保局持续开展市区区域环境噪声316个测点、道路交通噪声243个测点和功能区噪声15个测点的监测工作。
据相关监测和统计数据显示,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分贝,质量等级为较好;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质量等级为好;功能区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均与2014年持平。
市环保局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去年全市立案处罚环境违法1977宗,罚金6424万元
近期,市环保局发布了去年6月以来查处的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大部分属废水排放不达标,也有废气不达标的。在十大违法案件中,5个是群众举报发现的。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立案处罚1977宗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6424万元。
2015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查处39宗适用新《环保法》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31宗、移送行政拘留2宗、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6宗,共有38宗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判决2宗。
值得提醒的是,根据《惠州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举报内容属实,并且环保部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环保部门按照举报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10%进行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市民可以申请奖励。不过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介绍,目前市区暂无市民申请该奖励。
案例1
非法宝石加工厂直排废水
2015年9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环保部门联合多部门发现小金口一栋居民楼内的朱南京非法宝石加工厂生产废水未经设施处理直接排放。惠城区环保分局于当日依法对该非法宝石加工作坊立案查处,查封相关产污设备,同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月26日,惠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案例2
电镀车间非法直排污水
2015年6月24日,环保部门检查发现惠东县安泰磁铁有限公司2楼一电镀车间未配套建设废水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由一条白色PVC管引至公司门口水沟直接排放。惠东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罚:查封电镀车间排污设备;责令扩建的电镀车间停止生产(使用);处人民币340000元罚款;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3
洗衣厂设暗管偷排废水
2015年12月14日,群众在网络上反映大亚湾老村天纬洗衣厂长期偷排废水问题。大亚湾区环保局检查后作出处罚:责令企业拆除暗管,杜绝违法排污行为;对设施依法查封;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处以10万元罚款;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区公安局,对企业法人代表实施了行政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案例4
电子厂未建配套设施排污
2016年1月5日,博罗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惠州市利嘉电子有限公司未建配套设施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4月8日,博罗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调查。4月20日,博罗县公安局带走该厂4名嫌疑人,经审查后以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2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案例5
工艺制品厂未验收就投产
2015年7月3日,惠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惠阳区沙田创业街一路5号的惠州市惠阳区祥美瑞工艺制品厂调查中发现,该厂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惠阳区环保局对该企业采取现场下发责令停止排污的违法行为改正书,于2015年8月31日以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对祥美瑞工艺制品厂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案例6
水泥企业超标排放废气
2015年5月14日,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第二季度的监测数据显示: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A线旋窑窑头废气处理后排放浓度超标。2015年8月24日,龙门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案例7
纸箱厂非法排污
2016年2月26日,接群众网络举报后,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排查情况,发现该污染废水来源于惠州市大元纸箱厂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外排放口采集水样监测分析显示多项指标超标。仲恺环保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排污口;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依法移送仲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案例8
纺织厂擅自增加生产设备
2016年3月28日,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博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监测站人员到博罗县石湾镇艺宏纺织厂进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超标。博罗县环保局已按照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下达违改决定书,并对该厂擅自增加生产设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于4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擅自增加的设备停止生产,并处以15万罚款。
案例9
五金加工厂非法直排废水
2016年3月9日,环保部门在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陶前兆星工业区的夏俊五金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从事五金件金属表面加工,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废水未经设施处理非法直排污染环境。惠城区环保分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止排污,处以10万元罚款,并移送司法机关。惠城区公安分局于3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夏某实施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案例10
加工厂防污设施未建成即投产
2015年7月27日,惠州市环保局仲恺分局执法人员对捷姆斯特殊金属(惠州)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从事钛板和钛线加工,未报批环评审批,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废水排入下水道。仲恺分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处8万元罚款,并移送司法机关。仲恺公安分局对7名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并送惠州市看守所羁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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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居珠三角第一
2016年1~5月,惠州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7%,综合质量指数为3.19,优良天数达到148天,各项监测指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持平,综合质量指数下降8.3%,6项监测指标中,除二氧化氮浓度上升4.3%外,二氧化硫、PM10、一氧化碳、臭氧、PM2.5浓度分别下降20.0%、20.0%、8.3%、7.5%和3.6%,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在环保部公布的1~3月份及第一季度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惠州市排名稳居前五,珠三角第一。
本版文/图(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周婷婷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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