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将入驻中介超市 惠州市试行政府采购项目在中介超市公开抽取中介服务
本报讯 (记者戴 建)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发布 《关于试行政府采购项目在中介超市公开抽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市将试行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中介服务入驻中介超市,试行期为2年。
以工程项目的中介服务为例,《通知》设定的标准为: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不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此外,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惠府办〔2013〕45号)规定的部门集中类目录内,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服务,且按《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广 “中介超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改办发〔2014〕3号)须纳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范围的,一律入驻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货物及服务,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对采购计划后,在中介超市内公开选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或直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通知》还规定,属于相关通知规定目录外的,根据《关于统一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24号)规定,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服务,且按惠州市规定须纳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范围的,一律入驻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货物及服务,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对采购计划后,在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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