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征高扣”降低财险公司税负 营改增助力金融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

惠州日报 2016-05-07 21:08

在此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金融业820户,占比1.4%。去年,惠州市金融业缴纳营业税11.12亿元,占此次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营业税总额比重为12.2%。

财产保险税负降低、人身保险继续免税,对于惠州市金融服务业的纳税人来说,如何才能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凭合法有效凭证抵扣可降低税负

在本次营改增中,除了延续原有营业税税收优惠外,还通过顶层设计、税制改革,确保提供金融服务的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6%,从税率上看相对于营业税5%税率有所增加,但由于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纳税人只要及时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抵扣,便可轻松实现税负降低。

据介绍,金融机构获取进项税抵扣项目主要有系统设备维护、办公设备及其网点等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购进等。由于大量的进项集中在省市级金融机构,县级以下较少,而同时销项税额的发生则集中在市级、县级以下网点,为解决金融机构的进项、销项税额不平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明确,原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机构,营改增后继续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财政厅(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此外,财产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占其全部保单总量较大,其对机动车修理修配的实物或者劳务赔付,在原营业税直接支出计入成本。而改征增值税后,从修理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按照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按照这样征6%、扣17%的“低征高扣”销项、进项结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轻松实现税负降低。

银行不同业务适用不同抵扣规定

人身保险公司也继续保持原营业税免税优惠政策,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限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从原来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改为按照贷款服务6%缴纳增值税。其适用税率大为下降。另外,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相关利息为销售额,相对本次营改增前的口径来说,在销售额中直接扣除了本金,也大大缩小了纳税人的税基。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的不同业务适用不同的抵扣规定。其中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税务人员表示,当前银行的收入中利差收入占了较大比例,营改增后由于抵扣政策的调整,银行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供更丰富更贴近企业和个人消费需求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支付等服务。

本报记者田铁流 通讯员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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