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暴恐犯罪最高奖50万 惠州市反恐法宣传月启幕,“高大上”反恐防暴装备昨亮相江北
特警反恐表演。 本报记者李松权 摄
特警突击表演、功夫表演以及突击攀登车、高速催泪器、防暴电钢叉等,这些多数在影视剧中才能见到的硬汉形象和“高大上”装备,昨日现身市区江北惠州体育馆广场。当日,惠州市《反恐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让广大市民不仅看到了精彩的特警反恐表演,还近距离接触了反恐防暴装备,更全面知晓了参与反恐、举报暴力恐怖线索的渠道。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群众保密
据悉,《反恐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昨日的活动是根据省统一部署,惠州市及各县(区)同时开展的,本月也是《反恐法》宣传月,主题为:“反恐有我更安全”。期间,惠州市各相关部门将集中宣传《反恐法》的重要意义,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反恐,做到“三能三会”:能发现、会举报,能避险、会自救,能识别、会应对,提高群众反恐防恐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许多人对《反恐法》知之甚少,甚至有些人不知道已经颁布了这部法律。”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反恐办常务副主任黄闻坚在谈及举行此次宣传月活动的目的时表示,一是希望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反恐法》的认识,加深对《反恐法》的理解;二是通过宣传活动,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反恐防恐的队伍中来,要形成“人人反恐,社会齐动”社会局面。
黄闻坚表示,为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鼓励群众参与到反恐阵地中来,公安机关将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对举报群众按照其线索的价值分别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传真、扫“惠州公安”微信或登录惠州公安网站进入有奖举报专栏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或直接当面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群众保密。
用不同方式应对不同袭击手段
如果遇到恐怖袭击,群众应该如何应对?“常见的恐怖袭击有砍杀恐怖袭击、纵火恐怖袭击、爆炸恐怖袭击、劫持人质等,面对不同的袭击手段采取应对的方式也不同。”黄闻坚介绍说。
惠州市警方提醒,当遇到刀斧砍杀恐怖袭击时,应该快速跑开,不要停留观看;迅速躲避,利用身边建筑物、树木等物体进行阻挡躲避砍杀;奋力反抗,在无法跑开或躲避时,联合他人,利用随身物品进行自卫;及时拨打110报警;自救互救,到达安全区域后,及时检查是否受伤,发现受伤,及时实施自救互救;事后积极向警察提供现场情况,协助警察调查。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陈小劲袁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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