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体裁衣配送学生普法套餐 惠东创新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为“普法大河”注入“民间活水”
荣超中学模拟法庭活动现场。 本报记者李松权 摄
“被告人王未来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综合未成年人和自首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当“法官”宣布从轻判决后,“被告人”王未来表示感谢,并在“法警”的带领下离开法庭。
这次“审判”其实只是5月24日举行的一场模拟法庭活动。活动由惠东县司法局、普法办、教育局联合主办,由惠东荣超中学、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承办,荣超中学2000多名师生参加,法庭上的 “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均由该校学生担任。此项活动是惠东县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之一,也是惠东县“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近年来,惠州市各级各部门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全面抓好惠民教育、幸福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为广大师生建起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截至去年年底,惠州市“平安校园”达标率近90%,覆盖率从几年前的50%提高到80%。
在“平安校园”创建中,安全法制教育是重中之重。惠东县近年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尤其是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将其作为“平安惠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经过调研,2015年7月,该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实验中学、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携手,正式启动惠东县法治校园建设项目,以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普法大河”注入“民间活水”。
根据调研结果,惠东县司法局会同教育部门、社会力量等,结合实际,量体裁衣,根据各学校师资力量和普法工作经验的不同,将校园普法方案划分为3大类,即“县级重点及次重点学校校园系列普法方案”、“乡镇中心学校系列普法方案”及“乡镇一级非重点、非中心学校普法方案”,也就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推出与其思维特点、理解能力相适应的“普法套餐”。
模拟法庭全程由师生自行排练
此次在荣超中学举行的模拟法庭活动,就是“高中校园普法套餐”的内容之一,也是全县“首演”,而演员选择本校学生。
模拟法庭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演练。案件剧本由真实案例改编,全程由老师、学生自行排练,所有法庭程序均参照真实庭审,询问笔录、司法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证据目录、凶器照片等一应俱全,“开庭”时间也特意选择在早上,避免学生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学生演员的精彩表演赢得了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模拟法庭结束后,随即举行了法制讲座,专业律师针对“庭审”进行了简单点评,并就案件引发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邬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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