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立案372件372人比增100% 市纪委深化“三转”,整合力量和资源,案件查办突破能力明显增强

惠州日报 2016-04-22 22:07

今年以来,市纪委通过深化 “三转”,进一步整合力量和资源,改进执纪审查方式方法,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案件,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执纪审查以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践行"四种形态"”的转变,案件查办突破能力明显增强。

截至3月31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72件372人,同比增长100%;立案涉及县处级干部10件10人,乡科级干部65件6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7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措施

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动态电子监察

今年以来,市纪委在建立完善线索排查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集体研判、决策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力量和资源,采取市纪委机关各业务室联合办案、各派驻机构联合办案、与县(区)联合办案等多种方式,解决机关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

同时,市纪委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合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不断规范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办案格局,做到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办案资源统一共享、重大问题统一研究。实现审计、专项巡察、政纪调查与司法调查之间无缝对接,提高办案效率,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

另外,市纪委重点建立提高线索初核时效、缩短执纪审查周期工作机制,对机关各纪检监察室的重要线索、在查案件等办理情况实行动态电子监察,超时或久拖不结的适时预警,由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及时跟踪督办催办。

推进线索和案件“双报告”工作

为提升基层办案工作水平,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扎实推进线索和案件“双报告”工作,通过“双报告”加强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同时,采取“分片联系挂钩管理”等方式,组织派驻纪检组的正(副)组长、县(区)纪检干部到市纪委各办案室跟班办案,做到“以案代训”、“跟班轮训”,培养派驻机构和县(区)办案业务骨干,帮助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提高办案业务能力和素质,解决派驻机构及县(区)办案薄弱的问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往往容易造成基层各种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对此,市纪委把乡镇办案作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进一步探索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专项督导、疑难会诊、联合排查等方式,帮助县(区)、乡镇纪委挖掘线索、拓宽案源,充分挖掘乡镇纪委的“办案潜力”,重点查处“小村大腐”、“小官大贪”案件。

◎成果

“四个指标”同比大幅上升

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理念方式的转变,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实现了初核、立案、查处大要案、乡镇办案等“四个指标”同比大幅上升。

比如,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庄某友在审核一项目用地手续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政府少收地价款2000多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征地补偿款100来万元,市纪委给予庄某友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某彦在任惠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公司购买建设用地指标和办国土证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市纪委给予刘某彦开除党籍处分。

同样受到查处的还有市园林局原局长陈某兴受贿案、惠东县科技局原局长马某芳受贿案等大要案。

本报记者戴 建 通讯员陈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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