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四不准”发现一起查一起 惠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到年底

惠州日报 2016-04-22 22:07

本报讯 (记者戴 建)《惠州市2016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惠州市将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查处重点,全面加强源头监管,堵死超限超载车辆出厂、进站、上路的漏洞。

在货物装载源头解决超限超载问题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从4月18日开始,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各县(区)将抽调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特警组成联合治超专项整治队伍,并配足路政执法车和警车。

目前,惠州市许多超载车辆都采取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等方式增加载重量。市治超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部门对此类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严格依法扣留,恢复原状后才能放行。

对货运源头企业,《方案》提出“四个不准”的要求,即不准为无牌无证车辆装载,不准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不准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不准为超载超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敢于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货源企业,不仅要实行经济处罚,对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该负责人表示,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对治超责任进行明确、细化,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真正把好货源地治超关口,全力在货物装载源头解决超限超载问题。

严格落实记分和“黑名单”制度

对于超限超载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记分规定,对扣分累积超过12分的,扣留驾驶证。对于强行冲卡、逃逸、故意停车堵路等违法车辆,录入违法车辆、驾驶员“黑名单”数据库。对可进行罚款、记分的,严格执行并与年审挂钩。

根据《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公安交警负责拦截、引导车辆和维持执勤点交通秩序;公安特警及沿线派出所负责维持执勤点治安秩序,对恶意阻断交通、寻衅滋事、暴力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严厉查处;对黑恶势力团伙,公安“打黑”部门将介入调查,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处罚、卸载及在《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等工作。

《方案》要求,对路面执法中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严格及时录入违章系统,追查其货物装载单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记者了解到,市治超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专项整治金龙大道车辆超限超载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全力以赴抓好金龙大道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对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部门和执法人员,按照《广东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故意阻塞交通、集体闯关、危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同时,完善各类执法执勤标识、标志、设备和装备,对已经冲卡的车辆,会通知下一个检查点进行拦截检查,严禁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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