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怎办?省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案,召开听证会决定给予司法救助
办案人员到罗某强家实地调查情况(资料照片)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董柳通讯员高燕艳李景儒
“我的爱人不幸去世了,我自己身体不好,还有两个女儿要抚养……7年前的那场变故,让我的家庭遭受了许多困难……”6月9日,一场连接广东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听证会通过视频网络在广州和河源两个地方同时进行。听证会那头,申请人说话的声音在颤抖。究竟是什么样的变故让他提起当年的事情仍然难掩悲痛?
突遭变故,被害人家属生活陷入困难
2014年7月24日,河源市东源县发生一起持枪造成2死2伤的故意杀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某新因生活琐事对其堂兄罗某仟产生怨气,于傍晚7时许,在自家门口手持自制火药枪往罗某仟家方向连续两次开枪,导致当时正在罗某仟家门口的杨某英和袁某娣头部中枪不幸死亡。经过二审终审,被告人罗某新因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某英和袁某娣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上有老下有小,其突然被害身亡给家庭成员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两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其中涉及一名85岁的残疾老人、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几个未成年人。但是案发至今,罗某新及其家属并未履行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杨某英和袁某娣两名被害人家属也未得到任何社会救助,于是,这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司法救助线索从东源县检察院层层转到了广东省检察院。
检察长办案,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
案件线索到广东省检察院后,相关部门检察人员逐级呈报该案。面对这起重大司法救助案件,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被害人家属现在的生活情况。“残疾老人生活如何?有没有保障?未成年人是不是还在读书,得到应有的教育了吗?”在审查案卷材料后,林贻影决定作为承办检察官直接办理此案,并提议由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救助。
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三级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前往申请人家里和当地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并听取申请人意见。
经实地走访核实,申请人罗某强(被害人杨某英丈夫)罹患陈旧性肺结核,需长年用药治疗,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且无固定收入。有子女四人,但出嫁的大女儿和成婚的儿子皆家境一般,无法帮助父亲,三女儿和四女儿寄养在亲戚家里,均是在校未成年人,两名未成年女儿的生活、教育费用都没有着落。罗某强家中还欠下了较重的债务,办理杨某英后事以及治疗肺结核的花费,使其家庭生活更加艰难。
申请人罗某飞(被害人袁某娣儿子)与年老体弱多病的二叔(五保户)同住在一个狭窄简陋的房间里。其生活来源主要是靠经营父亲留下来的几亩茶山,收入甚微且不稳定,他还承担二叔的赡养义务。屋漏偏逢连夜雨,在母亲袁某娣被害后,其父亲、祖母、祖父也相继病逝,医治费用及办理家人后事的费用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家中虽有其他亲戚,但都是贫困家庭,入不敷出,更无法伸出援助之手。
忍受丧亲之痛的除了袁某娣的儿子,还有她的母亲张某英。张某英已85岁高龄,属一级残疾,大儿子和二儿子均已50多岁,并且智力残障、未婚,一家三口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月仅靠领取700余元低保生活。虽然小儿子智力正常,但其妻子为聋哑残疾人,且育有两个孩子,均在校就读,根本没有能力在经济上照顾母亲。袁某娣的意外去世,让其母张某英家的经济更加拮据,难以维持。
公开听证,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鉴于此案为重大司法救助案件,林贻影决定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考虑疫情原因,听证会以视频方式进行,设立广州主会场和河源分会场,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罗某强和罗某飞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说明并陈述申请救助的理由(张某英申请救助理由由罗某飞代为陈述),当罗某强述及自己家庭的具体情况时,他几度哽咽,泣不成声。听了两名申请人的陈述后,林贻影非常关心,细细询问了罗某强结核病的治疗情况和女儿今年参加高考的情况,鼓励罗某飞用心经营茶园,好好照顾叔叔和外婆,早日帮助外婆医治好眼睛。
经集中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该起案件申请人家庭遭受损失重大、生活困难,案件听证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建议,决定给予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
据统计,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44件,救助1736人,发放救助金3130.9万元,同比分别增加43.9%、102.6%和45.8%,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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