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周年见成效 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38.8万元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通讯员程子跞黄诗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以来,河源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立案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136宗,为866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38.8万元。为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营造关心、关爱、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昨日,河源市实施《条例》一周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河源江东新区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在江东新区召开。
此次现场会选取了江东新区华南城十里东岸工程项目作为江东新区范围内建设领域项目管理和劳动用工示范企业。召开此次现场会旨在通过树立先进企业的方式,发挥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的积极作用,动员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学习借鉴经验,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农民工获取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建设领域工人工资被拖欠问题,让工人安心、放心在河源务工。
华南城十里东岸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圳市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书文说,该公司按照《条例》积极落实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按月拨付至开设的工人工资专户后,该公司再委托银行直接按照劳务分包单位报送的工资表将工资存入工人银行卡,从源头上避免了工人工资被截留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条例》施行一周年来,河源通过不断建立完善欠薪治理各项制度和机制,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建设领域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部门联合惩戒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切实推动《条例》在河源落地。
据统计,自《条例》实施以来,河源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立案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136宗,为866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38.8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3宗,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4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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