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有关收费 全面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河源日报 2021-05-15 07:50

○本报讯记者方新苗近日,市发改局印发《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有关收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面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的不合理收费行为。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3月1日起已全部取消,已向用户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应及时组织清退。

通知要求,取消供水环节、供电环节、供气环节、接入工程及其他各类不合理收费。比如,供水环节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费用。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将按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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