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印发清单 33类建设项目免于办理两类规划许可证

河源日报 2021-05-09 07:19

○本报讯记者梁驱远通讯员骆菲茵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52号)文件要求,并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河源市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清单》。

其中,河源市城乡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包括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涉及改变立面造型、色彩、房屋用途、不影响建筑安全的装饰装修、维修整治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程等12项。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包括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绿化种植、生长需要的绿化工程等19项。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以下2项乡村建设项目,免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戏台、球场等公共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零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种植类、养殖类设施农业项目及场地型设施农业项目。

据悉,清单所列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满足消防、防洪、安全等规范要求前提下,应按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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