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
○本报讯记者郝晓楠通讯员贺艳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记者昨日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目前河源市共有小规模纳税人106270户,占全市税务登记户数115522户的92%,这些小规模纳税人将继续享受增值税征收率为1%的优惠政策。此外,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今年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其中,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区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上述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7日,已征的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紫金县信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上述政策的受惠企业之一。2020年第四季度,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至1%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约1.55万元;2021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第一季度该公司已享受增值税优惠2300多元。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相较以前政策,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政策受众面更广了。龙川县药业发展公司展销药行就是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受惠者。龙川县税务人员主动上门走访该公司并解读税收政策,对该公司2020年申报数据进行优惠政策试算,预计2021年该公司能减免1.8万元增值税及附加。
连日来,为使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部门综合分析2020年的增值税申报情况,筛选出季度销售额平均在30万元到45万元之间的纳税人,形成管理台账,并主动上门走访,对法人或财务人员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以东源县涧头镇鑫铄电子加工厂为例,该厂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加工的个体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标准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元以后,东源县税务局顺天税务分局“服务专员”主动上门为其提供“一对一”涉税辅导,为纳税人及时梳理相关优惠政策。经测算,叠加两项政策,该纳税人预计可享受每月4490元的税收减免,其中,预计全年减免增值税约4万元。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税务部门将结合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更加精准地为小规模纳税人推送政策礼包,让税收减免政策实实在在地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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