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灯塔司法所所长郭伟平: 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初心使命
■本报记者欧阳瓒特约记者蓝天明
■通讯员吴锉鹏李坤辉
郭伟平自1984年参加工作以来,曾担任东源县曾田、骆湖、灯塔等乡镇司法所所长,以37载岁月扎根山区,服务基层,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添砖加瓦,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为群众排忧解难
今年3月11日,东源县灯塔镇白礤村某养猪场员工汪某不慎跌落蓄水池,意外溺水身亡。郭伟平接到相关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置工作。3月13日,死者家属从云南赶到白礤村,与养猪场协商赔偿事宜和死者善后问题。
调解过程中,郭伟平耐心地做家属的安抚工作,充分倾听他们内心的想法,嘱咐他们冷静理智地处理此事。这些善意的举动,顺利打消了家属的戒心,使家属的情绪渐渐恢复平静,并赢得了他们的信任。通过倾听双方的诉求及结合前期的调解工作,在充分了解各方的“心结”后,郭伟平以案释法,以法释理,向当事人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乡情乡理,对比近几年发生的相似案例赔偿情况,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分析、阐明了各方如调解未果诉至法院存在的风险。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对赔偿数额的要求和接受程度均有所松动,郭伟平又通过依法核算汪某工亡的赔偿总数额,提出调解意见,终使双方达成了都可接受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养猪场共计赔偿死者家属117万元,一宗意外工亡事件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至2020年,在郭伟平的主持下,灯塔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件134宗,化解信访案件93宗,其中化解积案6宗。其间,无论是农民工讨薪、夫妻婚姻矛盾还是邻里生活纠纷,在群众需要他时,他总能“急群众之所急”,第一时间站出来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灯塔,有困难找“老郭”,已然成为了当地群众的共识。
履职尽责真抓实干
在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郭伟平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期间,郭伟平始终坚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牢记群众的事就是大事,尽心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近3年来,郭伟平收到法律援助申请28件,为困难群众代拟各类法律文书61次,解答各种法律咨询162次,代理诉讼32次,无违法违纪或当事人投诉情形,受援助的群众对办案效果十分满意,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2019年,郭伟平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中创新的“1+1+1”法律服务3.0新模式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中得到推广。同年12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现场会在灯塔召开,灯塔司法所多年来充分发挥良法善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的“压舱石”“定星盘”作用、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灯塔版本的特色做法,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
新闻推荐
送法进校园 关心下一代“关爱成长·法治护航”青少年法律知识关爱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孩子们踊跃参与法治知识有奖问答周慧荷摄学生诵读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条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知识有奖问答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