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法院:20年执行积案破冰和解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周晨洁陈碧霞“太感谢您了,20多年的钱终于要回来了……”日前,年过花甲的申请执行人林某握着连平县法院法官巫远青的手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郭某系朋友关系。因郭某急需资金周转,1996年6月、1997年2月,林某分两次借款给郭某共计104000元,并约定了利息。郭某借款后每月按时支付利息,但自1998年2月后,一直未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多次催要无果后,2001年初,林某将郭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2个月内清偿林某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林某向连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跑遍了房管、车管、银行等众多单位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仍未查到郭某有财产可供执行。直至2019年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郭某银行账户有款项流入,成功冻结并发放给林某2万余元,同时查封郭某妻子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
巫远青多次通过电话、传唤等方式,做了被执行人大量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转变思想认识。经过巫远青坚持不懈、耐心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结合案情提出可行的和解方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今年4月1日,郭某在连平县法院调解中心当场支付了7.8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林某,并承诺尽快将剩余款项付清。至此,这起历经20多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妥善解决。
“执行工作没有捷径可走,越是困难,越要苦干加巧干。”巫远青表示,连平县法院将坚持“公正执行、一心为民”的宗旨,运用执行信息化手段,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用“获得感”撑起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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