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坪镇一村民因扫墓燃放鞭炮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特约记者谢鑫近日,连平县上坪镇一村民在上山扫墓时违规燃放鞭炮,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事发当天,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巡逻至连平县上坪镇惠西村时,发现有群众扫墓时燃放鞭炮。经查,违法嫌疑人谢某明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其家人违法携带香烛、鞭炮等祭祀品,前往上坪镇惠西村井下背夫祖金山扫墓。祭祀时,在墓地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燃放鞭炮。
谢某明在林区内扫墓时燃放鞭炮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连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谢某明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表示,目前气候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做好森林火灾防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在山上以及周边烧杂草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山祭祀。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公安机关将加大清明节期间野外用火管控力度,严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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