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河源日报 2021-01-27 07:47

■本报记者曾俊霖

近日,特困人员楚光辉正在家里和姐姐聊天,说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时,他开心地说:“生活有了政府的照顾,很感谢政府。”像楚光辉一样,去年,河源纳入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3500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51人,城镇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35元和851元。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去年,河源除了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外,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已分别从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已分别从每人每月165元、220元提高到175元、235元。

“感谢党和政府的帮助”

今年57岁的楚光辉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在市区旺福路,属二级精神残疾人员。他之前享受低保已有10多年,后在2018年开始享受特困人员补贴。“有时精神不清醒时,就喜欢到处走,有时甚至走到3公里外的胜利大桥。”楚光辉的姐姐楚惠珍告诉记者,楚光辉住房每月花费530元,吃药需要300多元,勉强能够维持生活。由于楚惠珍精心照顾,楚光辉这些年很少感冒,除经常服用一些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之外,没有其他病需要吃药。他对目前的生活很满足。楚光辉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帮助。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增金告诉记者,发展成果要惠及最困难的人群。去年,市民政局制定公布了2020年河源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35元,其中源城区和江东新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执行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51元。

据介绍,2020年5月,全市完成今年特困人员供养提标任务,供养金已发放到特困人员个人账户,并对1月至4月的差额进行补发,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以上,达到省定标准。去年,全市支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4247万元。

去年全年支出

城乡低保资金38715万元

低保户吴伟彬一家四口是连平县忠信镇人,家住市区永福路。在2018年4月以前,吴伟彬夫妻俩在附近市场开了一家鸡档,一家人日子过得其乐融融。2018年4月吴伟彬突发脑溢血,造成肢体二级残疾,长期瘫痪在床。吴伟彬的妻子吴贵波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人纳入了低保,去年一家四口每月低保费涨到了1200多元;为了照顾丈夫,自己在家附近一家早餐店务工,每月有1800元;吴伟彬每个月的药费通过医保报销500元后,自付500多元。吴贵波说,有了政府的照顾,他们一家人能够维持生活。

记者了解到,市民政局制定公布了2020年河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72元、低保补差为每人每月609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32元、低保补差为每人每月276元。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享受低保救助32115户77887人,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8715万元。

分类施策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近日,在源城区幸福花园里,低保户黄真平在小区公园长椅上跟人聊天,聊到开心处,还时不时发出会心的笑容。黄真平说,现在她一家三口都享受低保待遇,3个人每月能拿到2300元左右,生活有了保障。

事实证明,强化对困难人群的帮扶,首要的是要把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出发点、落脚点,民生保障工作才有了着力点、发力点。河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分类施策,精准落实,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多解民生之忧,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王增金表示,接下来,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完成省、市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有关社会救助达标任务,制定公布河源2021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确保补助标准达到省定标准。

新闻推荐

省政协委员蔡锡亮:打造深汕合作区乡村振兴品牌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刘良龙)在日前开幕的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蔡锡亮提出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为全国乡村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