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及贴息(个人) 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解读九
补贴条件:重点扶持对象[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在广东省内有缴纳失业保险记录。
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补贴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即贷款基础利率+3%)标准以内,由政府提供全额贴息。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可享受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不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借款人,只能享受1次贴息。
申请材料及程序:贷款流程及申请资料一般先由借款人向合作银行了解并提出申请。贴息流程一般由银行于创业担保贷款结息日结束后30日内,集中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市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创业担保贷款
及贴息(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1)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借款人,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申请材料及程序:贷款流程及申请资料一般先由借款人向合作银行了解并提出申请。贴息流程一般由银行于创业担保贷款结息日结束后30日内,集中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市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创业担保贷款
及贴息(个人、小微企业)
合作银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源市分行;2.东源泰业村镇银行;3.市农村商业银行(永和支行);4.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分行;5.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分行。
借款人可向市人社局选定的5家合作银行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本报记者张伟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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