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烟车禁止在市区及周边上路

河源日报 2021-01-06 07:51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日前,《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下称《通告》)发布。《通告》指出,从今年1月10日起,黑烟车进入源城区、江东新区、河源高新区和东源县城等限行区域,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黑烟车限行旨在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河源依法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

《通告》指出,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限行时间自去年12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限制行驶区域内行驶。限行区域为源城区全域;江东新区的临江镇圩镇、古竹镇圩镇、城东街道办事处;河源高新区;东源县城建成区(含仙塘镇圩镇),新港镇圩镇,新港镇安源村和新源村。

《通告》指出,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通告》实施后的第一个月为限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从今年1月10日起,对违反《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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