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邝茂华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2020年12月30日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邝茂华辞去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此决定报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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