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务事,团组织介入为弱者织牢安全网
针对近日“网传广东父亲当街殴打女儿”一事,12月9日,广东共青团微信公号作出回应称,目前团省委、团河源市委已介入处理该事件。据了解,网传情况基本属实,张某与少女系父女关系。事发当天,张某在路上撞见彻夜未归的女儿,遂进行殴打“管教”。
彻夜未归、偶然撞见,这很容易被想象为一个父亲“教育”贪玩女儿的故事,甚至还会以“爱之深、责之切”的棍棒教育做出传统式解读。然而,管教要注意方式方法,这已经逐渐成为现代家庭教育的要求——爱再深,也不能像视频中那位父亲一样,揪起女儿的头发进行拖拽殴打。这是因为从教育的层面说,当街殴打不仅达不到真正的教育目的,还可能导致孩子自卑、逆反等更为严重的心理问题,使家庭关系更为紧张、恶化。而在法律的层面,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殴打不是教育,就是家暴!
如此暴力殴打侵害的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这在现行《反家庭暴力法》中已有明确界定: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亦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棍棒底下出的不是听话的女儿,而是一个违法的父亲。
值得思考的是,在此次暴力侵害中,有没有更快更好的介入方式?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儿的哭喊的确吸引了路人围观,但或许出于各种复杂的心理权衡,最终没有人上前阻止。一个有必要关注的细节是,事件缘于女儿夜不归宿,这一信息在事后得到确认。可以看出,路人围观却没有出手的一项重要考虑,或许因为确认两人是父女关系,从而将其视为别人的“家事”,最终没有参与到救助中。事实上,近些年,“家暴不是家务事”的理念一直在倡导,但在这一现实的案例中,还是多少能看到传统观念的强势。而接下来要做的,恐怕还得加强呼吁,强调路人对暴力侵害即时干预的重要性。
对家暴的后续干预离不开组织的力量。本次案例,共青团发挥了应有作用,几乎在事件发酵后的第一时间确认了关键信息,并做出行动。不仅对父亲张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引导其正确管教女儿,由心理咨询师对张同学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联系了张同学所在学校做好后续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团组织还表示,下一步,将视事件实际侵权程度,必要时联合相关部门为张同学提供法律援助。这一系列动作是人们希望组织力量在介入家暴过程中所看到的。毕竟,路人的即时救助是一时的,诸如家庭关系的修复,后续家庭暴力的预防这些更重要的环节,更多只能依靠组织的力量。
很多时候,组织介入是家暴案例中最能够帮助当事人的外部力量。例如,在“宇芽被家暴”的案例中,重庆市妇联就在事件发酵后介入,并立即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提供法律服务。又如,在3岁女孩被父母喂到70斤做吃播赚钱的案例中,广州市妇联也在事件披露后介入调查,并表示将联动广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广州市妇联儿童部等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到,组织的作用不局限于单一的行为制止,更有联动协同,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及单位一同开启调查处理,这有助于厘清并更好处理单一事件中所涉的多方问题,为受害者提供帮助。
“家暴不是家务事”,它需要旁观者不再旁观,更要求组织力量为弱者扎紧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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