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河源日报 2020-12-10 07:57

○本报讯记者欧阳瓒通讯员罗莉娟日前印发的《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1月29日至2021年3月8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河源市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重点内容是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该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通过分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定点查缉与流动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适时调整执勤地点、整治时间,组织警力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集中的路段,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公交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执勤民警还采用教育与处罚双管齐下方式,向驾驶人耐心讲解出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意识,倡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据统计,从11月29日至12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457宗,无牌无证摩托车195宗,摩托车超载42宗。一线民警表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以其经济性、快速性、灵活性及易于操作等特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超员超载现象突出,给河源市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警方表示,下一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管理和处罚只是手段,目的是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驶前戴好安全头盔,行驶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不闯灯越线,不占道行驶;不参与飙车、不追逐竞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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