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能调善断好法官 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刘志勇在工作中。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11月18日,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10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刘志勇作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刘志勇是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表彰消息传来的时候,刘志勇正在为吉华街道一处房产的搬迁行动带队奔波,通过周密部署、严正释法,最终将房产交付给申请人,促使案件圆满解决。
怀揣梦想进入法院
苦练打字拓宽工作范围
刘志勇是广东河源人,1995年从深圳大学毕业,进入企业工作。一年后,他步入了人生新阶段,不仅结了婚,还从事了自己一直梦想的法律工作——应聘入职龙岗法院。他从临时聘员做起,每日整理档案。1999年,深圳市公务员恢复招考,他顺利通过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法院干部。
刚刚转正,刘志勇就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打字测试不过关。当天下班,他找到一家电脑培训机构,花了250元报名学习五笔字型打字教程,每日苦练,经过30天的培训,他的打字速度从每分钟几个字迅速提升到了每分钟120多个字。
打字水平的突飞猛进,拓宽了刘志勇的工作范围。不久后,他还从院里组织的速录培训中脱颖而出,成为速录速度数一数二的学员。为此,全院大会表扬了刘志勇,并将他从档案室调至刑庭做书记员兼内勤,从事审判业务。
在刑庭,刘志勇更加不敢懈怠,每次庭审记录前,他都会做好庭前准备。每次开庭,他都会提前15分钟到场,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长期扎根基层法庭
善调人民矛盾纠纷
2002年,刘志勇通过全国第一届司法考试,很快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调至横岗法庭,开始了执法办案的法官生涯。
经过几年的磨砺,他迅速成长为审判业务骨干,能调善断,养成了精益求精、勤于思考的办案作风,所办案件很少有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情况。他还主动承办庭里的大案、要案和“骨头案”,成功调处几十宗在本市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2010年,刘志勇成功审理了“舞王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该案在全国极具影响力,刑事及民事关系十分复杂,一审判决结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社会舆论给予高度关注并反映良好。
2016年11月,刘志勇负责坂田法庭工作,针对该庭因历史原因旧存的长期未结案件,采取有力措施,成功实现全庭无超审限、无长期未结案,并一直保持至今。他根据法庭具体实际,出台了审判执行、日常管理等多项制度,实现了均衡结案和审判态势的良性运行,审执各项指标位居全院各庭室前列。在他的带领下,坂田法庭2017年荣获“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18年荣获“先进党支部”,2019年荣获“集体嘉奖”,2020年1月再次荣获“先进集体”。
积极参加战疫一线
践行从法初心和使命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秩序。大年初一,刘志勇刚回到河源市和平县老家过年,就接到政治处“返岗上班”的电话。当夜,他冒着大雨和寒冷驱车几百公里赶回深圳,回到家已是22时多。次日,他立即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2月7日上午,面对企业集中复工、人员大量返深的关键时刻,龙岗法院党组发出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参与一线抗击疫情的号召。刘志勇立即响应报名参加第一梯队,驻守惠盐高速公路路口,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核查身份、检测体温。“与真正处于一线的医务人员相比,危险性不值一提,我只是力所能及做一些我能做的事而已。”刘志勇笑着说。
前不久,刘志勇调任龙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连续参与指挥了两场房产强制搬迁行动。面对“执行难”,他更加坚定了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初心,表示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彰显法律的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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