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雄:二十五载风雨兼程 一心追求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刘烨华
■通讯员王家敏陈碧霞
和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黄思雄,二十五载如一日,默默耕耘在基层法院,谱写了一曲基层法院人扎根在基层、建功在基层、服务在基层的赞歌。25年来,他始终扎根司法一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先后被市中院授予个人嘉奖、被最高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创新管理模式
关爱凝聚人心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民事案件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黄思雄实行精细化办案,合理分配人手,提高办案效率。一方面,他优化审判团队管理,落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模式;另一方面,他从不挑剔案件,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主动给自己“加担子”。
同时,他带动全庭干警加班加点办案,使得民事审判庭在案件数量猛增、办案人手减少的情况下,全庭结案率不降反增。面对庭里的干警,黄思雄始终怀着一颗热心、一份爱心,充分发挥自己精湛、深厚的职业素养和人格魅力,鼓励、指导年轻干警快速融入角色,内设机构改革后,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民事审判庭的年轻干警已经业务精通,能够独当一面了。
公正树廉洁铁肩担道义
公正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黄思雄承办的案件已有上千件,其中包括标的数千万元的大案,面对办案过程中的种种诱惑,黄思雄始终坚守司法底线,从未接受当事人吃请,从未收受任何财物,20多年来无一错案,无一涉法上访事件发生。
“要让胜诉者赢得明明白白,败诉者输得心服口服。”2018年,黄思雄与另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一起生命健康权的案件,该案中小明与同伴约伴游泳,自身溺水遇险同伙却选择逃跑与隐瞒,最终合议庭判决同伴父母赔偿小明父母4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尽力减轻了原告的精神痛苦。该案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得当、裁判说理到位,后被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选中向全国播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由于黄思雄结案多、调解和撤诉案件多,同事都称他为“三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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