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 可免交或减交鉴定费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刘佳日前,市法律援助处分别与河源市河安、南天、中法及东江司法鉴定所签约,双方协议约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到相关的司法鉴定所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将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免交鉴定费、减交鉴定费或缓交鉴定费等援助。
协议约定,凡河源市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伤残、文字等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同时向作出法律援助决定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后,凭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到相关的司法鉴定所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将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免交鉴定费、减交鉴定费或缓交鉴定费等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为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协议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据了解,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人多为农民工、残疾人、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当因不法伤害或因工致残等需要申请司法鉴定时,常常因无力支付鉴定费用而无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制的建立,解决了受援人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从而影响合法权益维护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合作,弥补了河源市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领域援助的空白,此举措在广东省也是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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