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申报范围为今年3月至12月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通讯员程子跞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河源市失业补助金了。
据介绍,此次失业人员申报范围为今年3月至12月,在河源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河源、在今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河源申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为在河源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河源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发放。在河源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河源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发放。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今年3月。在河源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河源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据悉,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也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申领手续。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苏勇军近日,家住市区河紫路的励志青年江伟,在疫情期间坚持在家创作,坐在轮椅上,依靠仅能动弹的左手在电脑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