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审理的原河源松香厂、河源宇翔活塞厂、河源市亿康制药厂、河源华侨大厦、河源农机厂、河源水泥厂破产一案,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未领取,请以下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有效证明文件到我院财务室办理领取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62-8330025
联系人:蓝惠琼
东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1日
新闻推荐
东源警讯 两名驾驶人妨碍执行职务被拘
○本报讯记者欧阳瓒通讯员戴志雄近日,两名驾驶人李某全、赵某友因妨碍执行职务被东源警方依法行政拘留。8月6日,东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