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掀起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热潮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源日报 2020-07-21 06:50

○本报讯记者苏勇军通讯员王海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大力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积极宣传发动,采取点面结合、线上线下齐推进的方式,大力营造《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据了解,河源市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单位学、社区学、人人学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下一步,河源市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把握新法出台的有利宣传契机,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启社区矫正法治化新时代贡献力量。

同时,河源市还依法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场所、设施和制度等基础建设,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延伸管教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制定下发的工作制度、方案、指引和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制度措施,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河源市还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变化情况,在人员编制上给予保障,配齐配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当前,司法所承担的矫正工作任务较重,要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编在岗,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目前,大部分县区均有数量不等的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河源市将充分发挥好这些社会工作者的作用。

另外,河源市还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年度培训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强化经费保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新闻推荐

河源市建立金融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张平通讯员王雪锋郑仕艺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市中院指导下,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与源城区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