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警方开展“飓风”行动 成功捣毁多个诈骗“黑灰产”团伙

河源日报 2020-07-13 07:09

■警方捣毁诈骗“黑灰产”团伙。苏勇军摄○本报讯记者苏勇军通讯员黄小媚张书近日,市公安局新型犯罪侦查支队筹建组(下称市新侦支队筹建组)联合东源、连平、源城警方以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对省公安厅“飓风177号”专案开展抓捕行动,在河源市东源县梅州市、东莞市和福建省等地捣毁诈骗“黑灰产”团伙5个,窝点12个,抓获张某春(男,23岁,东源县人)、黄某研(男,20岁,揭阳市揭东县人)等26名嫌疑人,刑拘26人,缴获涉案工具一大批,核破案件28宗,查扣赃款约65万元。

5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转来包某等人的银行卡存在可疑交易线索。经调查取证,发现该团伙存在非法提供银行卡给诈骗团伙使用的嫌疑。6月7日至19日期间,市新侦支队筹建组联合东源县公安局以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开展抓捕行动,抓获1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人员。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6月23日,市新侦支队筹建组联合东源县公安局反诈专班在河源市东源县将诈骗嫌疑人黄某坚(男,31岁,惠州龙门县人)、欧某辉(男,31岁,惠州龙门县人)、黄某康(男,32岁,惠州龙门县人)、旋某希(男,30岁,惠州龙门县人)抓获归案,现场扣押“苹果皮”设备20台、电话卡多张、作案手机6部、作案汽车一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月3日,连平县公安局新侦中队在市、县公安相关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东莞市长安镇某出租屋打掉一个诈骗窝点,抓获以“杀猪盘”方式实施诈骗犯罪的3名嫌疑人:袁某洲(男,江西省大余县人),廖某海(男,广西桂平市人),尹某(男,湖南省常宁市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7月4日,源城公安分局在河源、梅州和福建省三地进行统一收网,共抓获涉嫌帮信罪(买卖微信号)嫌疑人杨某等6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此类诈骗团伙作案手段:先大量购买微信号、微信群,并在购买的微信号的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布可以办理大额贷款的不实信息,并以办理贷款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资料为由,让贷款人邮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和实名制手机卡。之后,将手机卡、银行卡出售给各类非法网络平台和赌博网站等犯罪集团,以此作为犯罪工具而获取暴利。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虽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一定是直接实施诈骗,但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为了贪图小利,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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