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公告

河源日报 2020-07-10 06:54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决定于2020年7月至8月在江东新区城东街道进行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为组织实施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工作经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时点

试点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7月21日零时。

二、试点范围

试点在江东新区城东街道河紫路居委会和东环学府居委会同时进行,调查人口规模约1万人。

三、调查对象

试点调查对象为试点所在区域的全部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试点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1)调查时点居住本户的人;(2)户口在本户,调查时点未居住本户的人。

四、调查内容

试点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调查方式

由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调查对象自主填报两种方式进行。

六、调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各级普查机构及其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人口普查中获得的有关个人信息,不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762-3130166,传真:0762-3688211。

电子邮箱:gd16rksh@gd.stats.cn。

特此公告

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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