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法院多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
○本报讯记者陈小玲《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连日来,龙川县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为正确有效实施《民法典》、更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该院购买3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给全院干警及人民陪审员,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举办了《民法典》专题学习会,全体法官参加并作学习体会交流。组织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把《民法典》有关内容纳入到人民陪审员培训课程。另外,通过在机关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以及在显示屏、电梯内视频不间断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图片和录像等方式,强化学习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同时,龙川县人民法院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该院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细坳镇张田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民法典》不断深入人心,为《民法典》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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