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交警收钱后放车? 警方回应:未收钱 涉事民警已停职调查

新快报 2020-06-16 09:12

新快报讯记者何生廷报道近日,一则关于“河源交警收钱放车”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内容称河源紫金县交警收了车主两千元后放行,随后又再次扣了同一辆车。

就视频中反映的交警执法问题,河源紫金县公安局于6月13日、14日两次回应,称已成立由监督、法制、治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开展调查。

6月14日,紫金县公安局发布了情况通报,表示涉事民警蓝某洪、曾某文因涉嫌违规违纪,已被停止执行职务配合调查;社会人员秦某开、廖某强、陈某东等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月12日上午,紫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夏季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好义镇查获曹某红(男,湖南益阳人)驾驶的非法加装栏板大货车(车牌:湘HB2516\湘H6953挂),遂责令曹某红将车辆开往蓝塘镇停车场进行暂扣,并要求消除加装栏板违法行为。曹某红老乡秦某开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现场,对着执勤民警和警车,边说话边拍摄视频。

秦某开在该视频中所说的11日被交警查扣车辆,系秦某开另外一位老乡刘某波(男,湖南长沙人)驾驶的重型牵挂车(车牌:赣CQ7615),该车于6月11日下午因非法改装被查扣。秦某开委托社会人员廖某强帮忙处理,廖某强又打电话给社会人员陈某东帮忙处理。陈某东接电后多次致电执法民警蓝某洪请求放回被扣车辆,并承诺自行消除违法加装箱。蓝某洪碍于人情关系,同意将该车放回。经查,秦某开通过微信先后两次转账给廖某强共3000元。

廖某强将其中2000元转给社会人员陈某东。廖某强和陈某东分别将上述1000元、2000元据为己有,暂未发现民警存在收钱问题。

目前,涉事民警蓝某洪、曾某文因涉嫌违规违纪,已被紫金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配合调查;社会人员秦某开、廖某强、陈某东等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涉非法所得已被收缴,两辆涉事改装货车已被依法处理。

紫金县公安局表示,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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