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布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高三年级不早于8月10日开始新学年课程

河源日报 2020-06-10 07:53

○本报讯记者谢少娜市教育部门近日公布《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0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9月1日开学,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17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31日开始;2021年2月21日至2月27日为第二学期第1周,2月22日开学,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从2021年7月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暑假从2021年7月11日开始。高三年级可根据高考时间和教学实际,适当调整开学时间,可于2020年8月10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校时间为4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各地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情况和高考时间特殊安排,在确保2018级高二年级暑期至少两周休息时间基础上,该年级不早于2020年8月10日开始新学年上课,不再执行河教基〔2020〕49号关于高三年级于8月1日开学的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校历、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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