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促履职 补植复绿还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刘家雄徐志明近日,连平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到高莞镇河西村牛角窝山场跟踪回访黄某某失火案补植复绿情况,实地查看了补植面积及已施肥的补种树穴,发现补植复绿工作正有序开展。
据了解,2019年12月30日,黄某某违反了《连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规定,在高莞镇河西村牛角窝山场擅自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案发后,连平县林业局未及时对黄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今年3月24日,连平检察院依法对连平县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黄某某恢复被损林地、补种树种,以保护生态环境。后为保证修复效果,经三方协商,由黄某某缴纳林地复绿费,复绿具体事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由第三方实施。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连平检察院紧扣“公益”核心,通过摸排调查、检察建议、跟踪回访等方式,突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为公共利益构建了法律“防火墙”,为绿色生态构筑了“检察屏障”,从而保障绿色发展,推进生态连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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